北京红丁香公益事业发展中心
Beijing Red Lilac Development of Public Welfare Center

中心章程

《北京红丁香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章程》(示例节选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中心名称为北京红丁香公益事业发展中心。第二条 本中心是由愿意参与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三条 本中心的业务范围:公益助学、社区服务、志愿服务组织、公益交流与合作。(略)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本中心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。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、副理事长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。(略)

※ 演示正文:正式章程全文上线后由管理后台录入替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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